Robert Andrew Champoux, Barrister and Solic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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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团聚类移民

如果您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根据规定,您可以担保国外的亲属移民加拿大。担保人必须年满18岁,居住在加拿大或在亲属成为永久居民后住在加拿大。然而符合以上条件的担保人可能因触犯移民法,犯罪记录,破产倒闭或曾经做过移民担保人而失去担保资格。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如果您是担保人的配偶,未婚夫或未婚妻,子女(包括领养子女),父母、祖父母,年龄不超过18岁的无双亲并未婚的兄弟、姐妹、侄甥或孙子、孙女,均符合家庭团聚类可以被担保的范围。担保人也可以担保准备领养的子女。如担保人在加拿大无上述任何亲属,则可担保其他亲属移民加拿大。

在某些情况下,担保人的配偶可在加拿大提交申请,而不需离开加拿大。申请人必须是担保人的配偶,未婚夫或未婚妻,必须与担保人居住并且有合法文件在加拿大临时居住。

根据担保家属的类别,担保人需达到规定的最低收入水平才有担保资格。某些情况下,这可以通过由担保人的配偶,未婚夫或未婚妻共同签署担保人申请而化解。

任何担保人或合伙担保人必须提供证明,保证他们所担保的家庭团聚成员以及他们的随行家庭成员一定时期内的生活费用。建议将作为家庭团聚移民的担保申请人清楚了解担保人在经济上应负的责任。

如果您想更多地了解家庭团聚移民担保申请的信息,或者如果您想与乾普先生会面,请致电 604-687-3848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rachampoux@racl.ca.

 

警告声明:本网站提供的资料只供一般参考,不保证能成功地适用于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加拿大的移民法可能会很复杂且难懂。撰文人建议,任何阅读本网站内容的人士若希望申请任何形式的加拿大移民,请选择一名合格的移民律师帮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