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Andrew Champoux, Barrister and Solic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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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类投资移民计划

如果您拥有至少80万加元的个人净资产,您就有可能以企业投资者移民加拿大。

有可能移民加拿大的投资者必须要有企业管理经验,或者是有过经营"成功企业"的经验并在移民申请之前五年期间内至少有两年以上拥有企业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者在移民申请之前的五年期间内至少有两年以上管理过五名以上全职雇员的经验。

所谓"成功企业",是指在移民申请之前截止到面谈为止的前五年期间,证明该企业至少有两年符合以下其中两项标准:

1. 企业资产股份与全职员工人数的乘积应相当于不少于每年两名在加拿大同等的全职员工;
2. 企业资产股份与年总销售额的乘积的总额应不少于$500,000;
3. 企业资产股份与年净收入的乘积的总额应不少于$50,000; 以及
4. 企业资产股份与年终净资产的乘积的总额应不少于$25,000。

投资移民申请人需投资$400,000。投资资金先付给加拿大总接管部门,然後再由该部门分配给移民申请的省份和地区。投资资金将由所属省份和地区在规定的期限内掌管5年。投资资金由参与这一计划的各省和地区充分保障。投资人无须在加拿大创办企业,对投资移民入境加拿大也没有附加条件。

如果您符合投资移民的条件,您的申请将根据五项选择标准评估,包括年龄、学历、语言能力,工作经验和适应能力。每一项都有具体的评分标准。总分35分为申请成功的最低限,否则申请将不被受理。

如果您想更多地了解商业投资移民类的信息,或如果您想与乾普先生约时间会面,请致电 604-687-3848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rachampoux@racl.ca .

 

警告声明:本网站提供的资料只供一般参考,不保证能成功地适用于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加拿大的移民法可能会很复杂且难懂。撰文人建议,任何阅读本网站内容的人士若希望申请任何形式的加拿大移民,请选择一名合格的移民律师帮您申请。